汽車內飾件加速暴露試驗方法之可控照度氙弧燈老化設備
1.設備制造商應對試驗設備負責,必須提供試驗設備的關鍵參數(shù)指標,包括光譜能量分布等。應采用一些已經*的標準參照材料對試驗設備進行比對試驗,如AATCC L-4 和L-2 藍色羊毛標準織物等。
設備制造商應提供一些必要的數(shù)據(jù)來證明各種不同型號設備之間的試驗結果可比性,最基本的數(shù)據(jù)應包括250nm~800nm 之間的相對光譜能量分布和標準參照材料的重復性與再現(xiàn)性數(shù)據(jù)。試驗雙方應在試驗前對設備類型進行確認。
注:在日常試驗中,不同的設備可能會得出不同的試驗結果,試驗結果將依賴于試驗樣品的特性和試驗設備的設計。
2.試驗設備以氙弧燈作為輻照光源。試驗樣品安裝于試驗箱內,應保證試驗樣品的試驗條件一致。試驗設備必須能通過一定方式自動控制輻照度、黑板溫度、箱內溫度和箱內相對濕度。試驗開始前,試驗雙方應該就試驗設備制造商和試驗設備型號達成一致。
注:對試驗設備更詳細的描述參考ASTM G 151和ASTM G 155。
3. 試驗設備應安裝有黑板溫度計,除非試驗雙方另有約定。
4.試驗設備的設計應確保在試驗樣品暴露區(qū)域任何位置的輻照度至少為此區(qū)域最大輻照度的70%。如果距離暴露區(qū)域中心位置最遠端的輻照度為中心輻照度的70%~90%,則必須將試驗樣品放置于能夠達到最大輻照度90%的區(qū)域之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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